日前,经黄山市纪委监委指定管辖,歙县纪委监委对祁门县委组织部原副部长、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党组书记、局长凌友寿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凌友寿丧失理想信念,背离初心使命,对党不忠诚不老实,对抗组织审查;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发放津补贴;违反组织原则,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违规兼职取酬;利用职务便利,骗取、侵吞、截留公共财物;为他人在人员入编、提拔调动及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申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凌友寿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贪污、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祁门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祁门县委批准,决定给予凌友寿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祁门县纪委监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