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非税收入管理条例》第二十条规定,非税收入汇缴户中待结算资金超过一年仍无执收单位确认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向社会公告后直接划缴国库。截止2024年12月31日,歙县财政局非税收入汇缴户有待查收入35笔,共计1675607.70元,现对上述待查收入资金予以公告,公告期2025年3月17日-3月24日,请缴款人或非税收入执收单位及时与县财政局联系,进行待查资金的确认工作。公告期结束,如仍无执收单位予以确认,县财政局将依法直接划缴国库。
联系电话:6517739 6514482
歙县财政局
2025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