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新一轮林长制改革成果,推进林业高质量发展,近年来,歙县全面推进林长制改革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乡村振兴等工作紧密融合协同发展,全县各级林长履职尽责共护绿水青山。
压实林长履职责任。强化党委领导,健全完善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森林、湿地资源保护发展责任体系。形成县、乡、村三级林长联动,共同抓落实的工作格局,推动林长制各项改革任务落地开花见果。建立健全三级林长最后“一公里”履职机制,实行县乡村级林长述职、履职公示制度。乡(镇)级林长每年向县级林长报告履职情况,并接受评议;村级林长每年在本行政村范围内公布履责情况,接受群众监督。
提升林长履职能力。建立总林长指令发布制度,在森林资源保护发展的重要时间节点,针对重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实行县级林长定点联系自然保护地等重点生态功能区,完善落实三级林长巡林制度,及时研究解决存在问题和遇到难题。落实好“五个一”服务,运用好县级林长制信息化管理平台。建立落实三级林长定点联系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和生态林业产业示范基地制度,助力林业新型经营主体壮大发展,打造精品亮点林业基地,扩大产业发展示范效应。加强村级林长和护林员履职能力培训,增强巡查巡护技能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效能。
强化跟踪问效追责。定期、不定期开展林长制工作督查,推进林长制改革重点任务落实。将林长制工作纳入县政府对乡镇、部门考核内容,加大考核分值比重,明确考核指标内容,激发乡(镇)级林长创新作为。加大问效追责力度,对履行森林资源保护发展职责不力的,由上一级林长进行约谈,并限期完成整改;村级生态护林员出现失职失责的,乡镇要及时进行调整完善;对发生严重破坏森林、湿地资源等问题的,按有关规定严肃追责问责。
据了解,目前全县共有三级林长378名,实现了“林长”全覆盖,建立了责任明确、制度健全、运转高效的组织管理体系,形成了县、乡、村三级林长联动,共护绿水青山的良好局面。为我县创建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新安江百里画廊林长制改革示范先行区和打造“两山”实践创新基地,推进构建高气质现代化文化旅游名城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