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有什么需要帮助的吗?我是歙县法院青年网络文明志愿者。”4月1日上午,歙县法院干警小李耐心地在网上回复一位咨询法律问题的群众。
作为“全市文明单位”,歙县法院始终坚持传播正能量,切实加强与网民沟通交流,促进阳光司法。今年初,该院充分发挥网络在审判职能和服务大局中的积极作用,促进网络信息管理工作规范化、科学化,选拔10余名思想素质高、熟悉网络司法宣传的青年干警和信息员组建“网络文明传播志愿者服务队”,通过开通微博、博客、加入QQ群等方式,宣传司法理念,汇聚网络正能量,并且用身边的案例,引导群众合理合法表达诉求。
志愿者们在完成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坚持每天在网络上撰写文章、转发稿件,积极宣传思想文化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构建积极、健康、文明的网络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