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万象更新。歙县人民法院与上海练江总公司结成对子,实现优势互补,共谋经济社会发展。
上海练江总公司地处黄山脚下的歙县桂林镇辖区内,属上海光明集团旗下子公司。上海练江总公司在黄山脚下扎根五十余年,近几年来,国家加大了对上海练江总公司的投入,一批现代化奶牛养殖项目迅速崛起。由于,练江总公司地处黄山南大门,区位优势日益显现,土地价格迅速攀升。该公司经常与交界的潭石村、江村、新民村、岑山村、桂林村、竦口村村民发生争地、争水边界纠纷。2012年7月10日,时任上海练江总公司总经理徐伟,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找到歙县人民法院院长陈二民,向他倾诉该公司与周边村组发生争地、争水纠纷,生产经营无法开展的苦衷。陈二民院长耐心按待了徐伟一行,详细了解了桂林镇新民村个别村干部,长期以来乱占国有土地建房,鼓动村民争地闹事,侵占国有资产情况。当日,陈二民院长亲自指挥,由行政庭负责人带领办案法官前往桂林镇案发现场查看,掌握第一手资料。在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练江公安派出所的全力配合下,终于查明该村干部叶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雕刻公章,利用歙县桂林镇新民烟叶基础建设组的假单位与安徽省皖南烟叶有限公司签订假合同,侵占国有土地11.5亩,骗取国家烟叶发展资金30多万元的事实。办案法官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教育,叶某触动很大。经过批评教育,深刻认识到行为的违法性和严重性。在歙县人民法院法院和歙县公安局民警及练江派出民警的现场监督下,于2012年7月30日,叶某组织民工自动用推土机,拆除了擅自违章建设的烟草烤房,并将侵占的11.5亩国有土地归还练江总公司管理使用。
歙县人民法院在圆满处理好新民村叶某侵占国有土地、擅自违章建筑后,又组织民一庭、行政庭、机关工会法官,马不停蹄前往练江总公司与桂林村村民周某发生土地纠纷现场,调查取证。查明,桂林村村民周某,肆意侵占练江总公司土地75亩、水塘16亩、荒山23亩,合计114亩。歙县人民法院民一庭主审法官程文国带领办案法官与歙县公安局经侦大队长吴小波等公安干警一道多次前往案发现场,找当事人周某及其亲属,进行法制宣传,指出破坏国有土地挖塘,未经审批违章建房等严重违法行为,周某经过反思,认为自己法律意识淡薄,诚恳接受法院和公安部门处理决定。2014年底前,周某已全部将侵占的114亩国有土地归还练江总公司管理使用,并将养殖的猪、牛、羊、鸡、鸭、鱼等全部处理搬迁完毕。
歙县人民法院在协助练江总公司查处多起桂林镇个别村干部、村民侵占破坏国有土地案件的同时,积极为该公司新建项目保驾护航。今年元旦后,院长陈二民、副院长、工会主席丁士兵带领院工会干部前往练江总公司企业调研,建立共建关系。上海练江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何为在座谈会上动情地说“我们练江总公司这几年经济发展又好又快,各项考核指标走在全集团同类企业前列,与歙县人民法院鼎力支持分不开的。”上海练江总公司工会主席吴毅忠,真诚表示:“歙县法院与我公司喜结对子,实现优势互补,这对维护公司职工利益,推进公司发展,非常有必要。”歙县人民法院近日派出有丰富司法实践经验的法官蹲点该公司、配合解决新建项目土地征用、水土保持、环境整治、周边农民工在公司就业服务等问题。
歙县人民法院坚持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与驻歙县企业喜结对子,积极为招商企业创造优良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