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你是郑某某吗?你妻子已向我院提起离婚诉讼,今天,我院依法公开开庭审理,因你无法到庭,我们可以通过QQ视频进行调解吗?”“可以。”“那我们加为好友吧。”随后,一头是法官,一头是当事人,双方进行对话。这是3月27日上午在歙县法院审判大厅里发生的一幕。
1999年7月,郑某某与汪女士相识恋爱,2002年2月登记结婚,2003年生育一儿子。自2009年上半年以来,双方因性格不合,常为家庭琐事发生争吵。郑某某与亲戚一道赴西班牙打工,从此分居,五年来,双方沟通越来越少,隔阂日益加深,夫妻关系名存实亡。2015年1月,汪女士向歙县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与郑某某离婚。远在国外的郑某某获悉后,委托父亲作为诉讼代理人提出答辩,郑某某向法院递交了书面意见。离婚案件情况特殊,根据诉讼法律规定,开庭审理时,双方当事人必须到庭。歙县法院方法官创新思路,探索解决问题的新方式,采用QQ视频进行庭审,于是出现了前述一幕。庭审历时一个半小时,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离婚协议,并妥善处理了儿子抚养、财产分割以及债务承担等问题。方法官又当庭通过QQ将民事调解书送达给郑某某,郑某某将签收调解书的视频发给法官。歙县法院首起“涉外”离婚案成功调解终结。 (方钦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