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互为邻居的郑氏兄弟因一块小小的木板闹上“公堂”。3月25日,歙县法院联合所在地政府、村委会对该起排除妨碍、恢复通行案件进行现场执行,经过一番唠家常、忆往昔后,被执行人郑大主动拆除木板,也拆除了兄弟间心中的障碍。
郑氏兄弟1989年均分得了父母的房产,郑二在郑大的房屋二楼分得一房间,从其相邻的共用墙上开门通行,多年来和睦相处。2014年上半年,为装修等琐事,郑大擅自在该房门上钉一木条,阻止了通行。郑二无奈,多次找村委会、镇政府协商无果后向法院起诉。
法院判决拆除木板后,郑大拒不履行,郑二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执行法官多次联系郑大要求其自行拆除,郑大始终不配合。为此,执行法官联系村镇组织,亲赴现场,召集兄弟二人,唠家常、忆往事、言亲情,道法律,经过耐心细致的劝解,兄弟二人当场被感化。郑大主动起身,悄悄地上楼,拆除了阻挡兄弟间通行的木条。原本准备要强拆的案件,因大哥的这一积极行为,兄弟间相笑相拥,一起致谢法官一行。 (胡发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