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歙县残联根据歙司〔2020〕41号文件通知精神组织干部职工在会议室集中学习《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该《条例》国务院颁布,2020年9月1日起施行,系我国为治理拖欠款项难题、保障中小企业合法权益的一部专门行政法规,也是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提出“建立清理和防止拖欠账款长效机制”和“加快及时支付款项有关立法”的重要措施,旨在从源头出发建立一套防止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和大型企业拖欠中小企业款项的法律制度,总结实施中解决拖欠款项问题的经验并予以制度化。《条例》是规范行政行为的重要手段,各乡镇和政府各部门须熟练掌握,严格遵守,自觉维护好营商环境,也是贯彻落实县政府8月10日常务会会议精神的具体行动。确保领导干部和经济部门做的学用结合,将《条例》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