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黄山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通报,歙县法院荣获“第十一届黄山市文明单位”称号。
近年来,歙县法院紧紧围绕“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主线,一手抓审判执行工作,一手抓精神文明建设,坚持从严治院、人才兴院,不断强化服务理念、群众观念,改进工作作风。通过丰富便民利民举措,加强法制宣传,深入推进司法公开等方式,最大限度地满足社会关切,彰显司法亲和力。注重加强队伍素质建设,倾力打造一支职业素养与文明素质过硬的人才队伍,营造积极健康、文明向上的良好氛围。
下一步,该院将再接再厉,全面推进法治建设,狠抓自身建设,深化司法为民,结合实际,进一步优化司法工作环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精神文明创建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