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2月18日,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接到叶村一村民的电话称“今天我在山上作农活时,有一只黄麂被狗追到路边,右后腿大腿位置有受伤,我将它带回家了,麻烦你们来帮忙处置”。接到求助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往报警人家中,看到受伤的黄麂被报警人经过简包扎之后用蛇皮袋包裹着身躯,放置在家中。
民警根据这只“黄麂”的外部体型特征,初步断定系“三有”保护野生动物黄麂,又名赤麂、黄猄等,为麂类中体形最大一种,栖息于丘陵山地的低谷、林缘、灌丛及草丛等环境中,性胆怯,分布在南方大部分山区。在确定该黄麂受伤不重的情况下决定于第二天(2月19日)早晨进行野外放生。
2月19日,杞梓里森林派出所民警携带护具,前往报警人家中,将黄麂带至昱岭关高速对面的杉树林中放生,让它回归自然。在此,再次呼吁广大市民严禁捕猎行为,严禁野生动物交易,从自身做起,一旦发现猎捕野生保护动物行为,请及时向森林公安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