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正风肃纪“一月一主题”工作部署,决定将“集中整治‘两节’期间违规使用公车行为”作为1月份作风整治工作重点,现提出以下要求:
一、整治内容
1、公车私用或将相关费用转嫁给国有企业、民营企业。
2、领导干部擅自驾驶公车。
3、违规停放公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情况。
4、党员干部公职人员酒驾。
5、公车费用支出持续增加。
6、公车入库使用报备等管理情况。
7、公务出行租赁车辆情况。
二、加强监督管理
1、各乡镇、县直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务车辆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管理、定点入库、节假日出行报备、运行情况及费用“季公示”等制度;党员干部一律不得私驾、私用公车,特殊岗位确须自驾的,要按执法执勤等有关规定办理。
2、县纪委监察局、县机关事务管理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办室、县财政局将抽调有关人员组成督查组,加强对各地各单位公车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对问题一经查实的,将进行严肃处理,予以通报曝光,并追究有关领导管理责任。
欢迎社会各界参与监督,通过书信、电话、影像等提供反映问题线索。
中共歙县纪委
歙县机关事务管理局
歙县财政局
201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