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劲峰等同志 工作职务的通知
2019-07-09 17:12:16 来源: 浏览:3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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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劲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兹任命:吴劲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王美仙同志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胡岳军同志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2019年6月10日
歙县人民政府关于吴劲峰等同志工作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兹任命:
吴劲峰同志任县人民医院院长(试用期一年);
王美仙同志任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
胡岳军同志的县人民医院院长职务。
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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