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歙县绍濂乡充分发挥群众自治,引导党员、志愿者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不断激发群众主人翁意识,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效能。截至目前,全乡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达98%以上。
一是重政策,做好“普法宣讲员”。乡贤化身“法律贴心人”,用“土话”解清政策法规,引导群众树立法律意识,化解邻里、情感等各类纠纷,解决群众法律诉求,化“大矛盾”为“小问题”;抢抓茶季、清明节、“4·15”等重要节点,用好道路协管员、志愿者多方力量,做好三四轮车排查整治,协助维持辖区内茶叶收购站点秩序、疏导交通,深入田间地头开展法治宣传,将普法课堂开到群众“家门口”,宣传更具针“时效性”。今年以来,全乡共开展政策及法律等宣传活动7次,覆盖宣传人数800余人,发放反电诈、反邪教等宣传页750余份。
二是重诉求,争做“纠纷调解员”。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法律明白人、村居法律顾问等作用,主动向纠纷当事人提供调解服务,将矛盾化解在基层,风险遏制在萌芽状态。针对突出纠纷,采取“党政领导+法律顾问+调解员(志愿者)”模式,以“开门接访、带信下访、入户走访”形式开展“一周一走访、一月一调度”,畅通群众利益诉求渠道,依法、及时、有效化解各类矛盾纠纷。2023年以来,全乡共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21件,收集办理群众意见建议70余件,不断推动“驻村夜访”走深走实,营造全乡和谐稳定发展新局面。
三是营氛围,成为“文明引导员”。深入挖掘“和”文化,以“好媳妇”“好婆婆”“最美家庭”“见义勇为”组织评比等形式,充分发挥“家庭作为社会细胞”的基础功能作用,形成“人人争当好村民、家家争创好家庭”的良好氛围。深入推动文明创建,以本地好人事迹为素材,展示来自乡村、源自群众的12位“绍濂好人”,设置“好人榜”,以激励身边人、教育身边人,营造“评好人、学好人、做好人”的良好氛围,在广大公民中传播崇德向善、争当好人的良好风尚,为基层治理注入正能量。